京滬高鐵,這個正式開通后才告知人們還將有兩三個月試運行期的線路,25日晚又出故障。從下午5點30分到晚8點35分,因定遠附近的供電設備發生故障,20多列高鐵列車晚點。3個小時的故障時間,應該是列車完成60%京滬間里程的時間。
既然鐵道部已經提醒人們京滬高鐵處于試運行期,那么,可以姑且不論昨晚的供電設備故障。現在,人們想確切地知道,京滬高鐵的試運行期究竟是多少,是2個月,還是3個月;是2個月多1天,還是2個月多29天?一個“當驚世界殊”的高科技系統,其計數的時間想必起碼該以秒為單位。怎么到了鐵道部那里,就變成了“兩三個月”這么模糊而“冗長”的一個時間段了呢?以這樣的狀態和心態操作如此高科技的系統,想不出意外都難。
有道是“禍不單行”。對鐵路運輸的壟斷“老大”——鐵道部來說,最近的日子可能不大好過。但是,實際上,鐵道部應該對這些事情的出現有所預料。且不說鐵道部原副總工程師、高速辦副主任周翊民,曾公開向媒體指出過高鐵建設和動車運營中的種種顯患和隱患,只是從鐵路系統在近一兩年已經有8個司局級以上的高官因腐敗案發而落馬,鐵道部就應該充分地估計到這些腐敗案件對鐵路建設工程質量帶來的危險后果。
事情明擺著,僅僅查出來的司局級以上的腐敗高官就有8個之多,而且,其中有的高官的涉案金額還是天文數字。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鐵路建設工程還能保質保量地完成,那么,光顧鐵道部及其相關單位的,就不應該是紀律檢查部門和檢察院,而應該是國家評獎和頒獎機構。如此,則鐵道部的任務就不是總結教訓,而是宣講經驗。
這難道不是常識么?一項建設工程,如果其預算是依據市場行情做出來的,那么,貪官所貪之錢,就必是通過蠶食建設工程的“質”與“量”而得手的。否則,就是與預算審計部門上下其手“打埋伏”而得手。但是,即便預算審計粗之又粗,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如果“上梁”如此,“大梁”如此,還指望“下梁”和“小梁”能保質保量地“端正”,那不啻是說一個人可以揪著自己的頭發脫離地球。
高鐵建設是許多大系統的總成。鐵道部前領導劉志軍、張曙光也正是在決定這些系統的制造商過程中大發臟財,深陷腐敗。因此,查清“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事故,就不僅要查事故本身的原因,還特別有必要查清事故背后的原因。
查清楚了,還要講明白。講明白,就是對“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事故的受害者及其家屬交待明白,向鐵路建設的出資人——納稅人交代明白。在查問題時,遮人耳目,曖昧以行,把自己搞得像地下工作者一般;在講問題時,惜字如金,堅強抵抗,把自己想象成敵后工作者一樣,不是“潛伏”劇看多了,就是搞錯了時代。
查清楚、講明白之后,也并非萬事大吉。把鐵路運輸系統弄干凈,讓鐵路運輸部門透透亮亮、清清爽爽、干干凈凈,是鐵道部應為之事。“4萬億”中的大頭被鐵道部拿走了。如果鐵道部不弄干凈鐵路建設系統,建設資金還會流入貪官之手。“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事故就只是眾多事故的開頭,而不是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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