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陸核電站的安全性如何,不僅部分群眾對此表示擔憂,有關專家也認為要謹慎看待當前的內陸核電“熱潮”,充分評估其安全性、科學性等因素:
首先,內陸核電站要建在大型河流或湖泊沿岸,以滿足對冷卻水的需求,而放射性廢液也會排入水體中,危及水源安全。在福島核電站事故處置中,排放核污染物的首選目標就是海水。
研究能源安全的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后王海濱說,內陸只有江河或湖泊,一旦發生核事故,內陸核電站可能產生的更大危害在于其放射性物質進入水體后,稀釋會更加困難,對當地乃至下游部分地區的水體質量也會造成很大影響。
其次,內陸核電站一旦發生事故,造成的影響會比濱海核電站更嚴重。廣州市社科院高級研究員彭澎說,由于我國人口密度較大,內陸核電站一旦發生事故,人員疏散等應急處理的難度大,對土地、水體等周圍環境的影響也要明顯高于海邊。記者了解到,韶關核電站選址位置距離韶關市區30多公里。
第三,核電站的科學布局可能會受到一些地方政府“GDP沖動”的干擾。中山大學地球環境與地球資源研究中心主任周永章教授說,以爭取巨額投資為上馬內陸核電站的主要動機之一,可能造成對選址的科學性、優選性等考慮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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