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務部會同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十二五”期間實施積極的機電產品進口促進戰略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姚堅表示,這是我國“十二五”時期促進機電產品進口的綱領性文件。
《意見》指出,“十二五”期間,我國將積極推動機電產品進口結構調整,逐步提高先進技術和關鍵設備、關鍵零部件進口比重,滿足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需求。尤其要積極推動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重點抓好汽車等具有突破性帶動作用的產業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工作。
據悉,改革開放以來,機電產品進口為提升我國產業裝備水平、推動產業結構調整、提高創新能力、增強國際競爭力和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加入WTO后,隨著關稅的大幅降低和非關稅措施的逐步取消,機電產品進口大幅增長,進口年均增長19.2%。2010年,全國機電產品進口6603億美元,占進口總額的47.3%,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超過10%。但目前存在引進質量不高、重引進輕消化吸收再創新、管理機制和配套政策有待完善等問題。
為此,《意見》提出,“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大力推動機電產品進口結構的調整和優化。配合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高端裝備制造業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政策落實和產業發展需要,有針對性地引導相關技術和設備進口;加大對先進技術和關鍵設備、關鍵零部件及國外限制對華出口高技術和先進設備的進口支持力度;鼓勵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等國家級研究開發機構的進口;適時調整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嚴格管控限制類、淘汰類投資領域的設備進口。
對于先進技術的進口,《意見》規定,國家將重點推動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加大對鼓勵進口技術裝備消化吸收再創新的支持力度。對進口《鼓勵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中的技術和設備實施消化吸收再創新,并經認定有重大創新成果的,國家將給予支持。加強技貿結合引進關鍵技術。依托重點工程,重點抓好清潔能源、高檔數控機床、船舶、鐵路機車、汽車等具有突破性帶動作用產業的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工作。
同時,要加大金融、財政對進口及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支持力度。積極為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進口先進技術和關鍵設備、關鍵零部件提供信貸支持。企業當年實際發生的消化吸收再創新費用,凡符合稅法所規定的研究開發費用條件的,可按稅法規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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