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6日,《無錫市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管理辦法》發布,這是全國首個規范民用無人機安全管理的地方政府規章,將從9月1日起施行。
調查顯示,目前民用無人機持有量呈急劇上升趨勢,但在實際運用中,由管理體制不夠順暢、法律法規不夠完善,民用無人機缺乏有效監管,不規范的升放行為給公共安全帶來一定危害。
無錫出臺的該《辦法》對民用無人機管理的基本事項、實名登記制度、飛行要求和禁止飛行區域四個方面進行規范,并對違法違規行為設置了詳細的處罰規定。今后,公安機關將對無人機實施日常治安管控,開展實名登記,重要活動期間,審核限飛區域的飛行。民用無人機銷售單位應當"記錄購買者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聯系方式以及民用無人機的名稱、型號等相關信息"。飛行前,民用無人機駕駛員應當通過"民用無人機管理服務系統"報告起飛位置,飛行半徑不得大于500米、相對高度不得高于120米。
《辦法》還明確軍民航機場凈空保護區、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防控目標區等五類民用無人機禁止飛行的區域,以及八類民用無人機飛行禁止性行為。對各種違規行為,由公安機關分別處以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作為《辦法》的配套措施,"無錫市民用無人機管理服務系統"已上線試運行。系統無償提供實名登記、飛行報告、信息發布、技術交流等服務,系統的飛行報告功能結合電子地圖實現一鍵報告,只要登錄系統就能查看到無錫所有的禁、限飛區域,避免因不知情而產生的違法違規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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