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石油行業即將展開的很多改革都是宏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有機組成部分,通過還原石油的商品屬性,中國石油行業也將回歸“新常態”。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提出是中國經濟發展思路上的一個新突破,它雖然不是下一步改革的全部內容,但涵蓋的卻是非常具有關鍵性的部分。當下,石油行業即將展開的很多改革也是宏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通過還原石油的商品屬性,中國石油行業也將回歸“新常態”。
要素體制兩大桎梏
在2015年11月10日的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著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增強經濟持續增長動力,推動我國社會生產力水平實現整體躍升。”應該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提出是對過去長期重視需求管理的一個矯正,是對面前經濟體系供給結構、質量和效率不能滿足需求的一個回應。
具體到產業層面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應該主要是指,政府政策為企業創造更加寬松的經營環境,市場發揮資源有效配置功能,激發企業的有效供給動力。具體講就是,從制度上放松勞動力、資本、自然資源和技術等要素在產業內外配置的管制,引導企業向高層次、高質量、高效率的供給邁進,最終實現供給側結構轉型升級。
能源技術創新、需求增速放緩以及美元升值等因素帶來了國內外石油行業中短期的下行壓力,國際油價不斷創出新低,我國石油行業中過去高速增長掩蓋的一些問題開始暴露,與供給側相關的問題突出的集中在兩個方面:
一是,企業運行調整困難,要素投入結構不合理,成本高企。
盡管從2015年來看,國內三大石油公司的業績下滑程度并不比國外大型石油公司大,但國內三大石油公司應對壓力的可調整空間較小。與國際大石油公司相比,國內三大石油公司相對雇員過多,勞動生產效率低已是共識。為了應對業績下滑,三大石油公司在盡量不裁員的情況下,都采取了不同程度的降薪來應對難關,相比之下,國外石油公司普遍的做法是裁員而不降或少降薪,兩種做法對于企業長遠發展的影響和其中管理層面的意義值得認真思考。
國內三大石油公司上下游產能調整同樣具有剛性。在上游,高成本的低產油井難以關停,虧損生產;在下游,低效率的煉廠要繼續保持運行,產能過剩現象嚴重。在下游煉化環節,2015年全國煉油能力達到7.1億噸,煉廠開工率為75.4%,大量煉廠能力放空。區域布局不平衡、煉廠間技術經濟指標高低不均衡、高端高清潔油品生產水平不平衡等現象反映了我國煉油能力的結構性過剩同樣是低端產能過剩。但重化工業和國有兩個特點決定了企業資源配置調整異常困難,成本難以控制。
二是,行業的體制性約束凸顯。
長期以來,我國一直將石油定位為不同于普通商品的特殊商品,不僅具有戰略性,而且還具有一定的公共事業性,例如,在國際油價高漲時期,政府努力控制國內油價上漲,卻要企業保障供給數量,以滿社會需求。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就必須對石油資源具有控制權,而國有企業是實現這一目標的手段。因此,我們看到的是國有企業對國內石油行業具有絕對的主導權,同時承擔社會責任,而政府則直接對價格做出管控或者指導。
進一步,為保證國有企業具備保供的能力,政府還直接限制其他性質資本的進入,例如在上游勘探開發環節,獲得國務院同意的具有油氣開采權利的企業僅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陜西延長石油四家企業;在下游,成品油批發、零售權集中于中石油和中石化兩大國有集團,并由此牢牢控制了成品油油源。同時,中石油、中石化兩大集團被賦予了行使統一配置國產原油和進口原油的特殊權限。這種模式一方面減輕對國有企業的競爭壓力,另一方面以國家的力量支持國有企業掌握國內資源,開拓國外資源。但事實證明,由于缺乏競爭和背負沉重的社會負擔,國有企業難以向高層次、高質量、高效率的供給目標持續推進。這樣一種運行體制并不是最佳的資源配置方式,也造成了資源的巨大浪費。
重塑有效競爭
供給側結構改革,從本質上講是重新調整政府與市場在經濟發展中的角色,市場的作用是引導企業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政府的作用是既要減少對企業運行的直接控制,又要更好的加強社會性監管,促使企業在政策、法規所界定的合理秩序下運行。
回到行業具體的體制改革上,未來,改革重點將集中在還原石油的商品屬性,構建石油行業有效競爭的市場體系,同時,轉變政府對石油行業的監管方式。在石油行業構建有效的競爭體系包含兩方面的內容,一是開放進入,二是加快國有企業改革。
隨著上游礦權開放試點的推進,非國有資本將有機會獲得進入,市場主體將從國有企業為主轉向多種所有制并存,監管模式將從目前的以國有企業內部監管為主轉向以政府職能部門為主的外部監管。
在原油使用權方面,隨著地煉企業打通進口和加工進口原油的渠道,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量是最后的限制。隨著市場的進一步放開,貿易配額預計會逐步取消,國產油和進口油之間會產生競爭,國有企業、非國有企業和進口原油貿易商之間的市場行為會增加,資源配置更加市場化,煉化環節和銷售環節的競爭也將更加激烈。
在國有企業改革方面,根據《國有企業功能界定分類的指導意見》及還原石油的商品屬性原則,三大石油公司應該被界定為商業類,政府應該從管資產向管資本轉變,給予企業更多的經營自主權,同時剝離企業的社會責任,以提高其對市場競爭的適應能力。
在政府職能轉換方面,應該意識到,改革轉換過程中會有較多風險,在放的同時,還必須加快新的監管模式的構建。例如新的市場秩序的建立、企業人員的調整和安置、政策穩定性等都要求政府監管模式必須跟進且要更加有效。
對于石油行業和企業來說,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既是挑戰,又是機遇。
從挑戰來說,行業結構的競爭性改革和還原石油的商品屬性給企業帶來了更大的壓力,政府對國有企業的保護會減少,國有企業必須更加積極主動的去適應市場競爭;對于民營企業而言,即使獲得準入,但多年形成的弱勢難以在短期內獲得改變。
從機遇的角度來看,企業將獲得更多的發展主動權。對于大型國企而言,可以將一些資源讓渡給民營企業,發揮自身的規模優勢、抗風險能力強的特點,在勘探開發、國際合作與開拓、產品質量升級、技術研發、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等方面提高競爭力,同時,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目標,調整企業業務結構、優化資源配置結構,提升人力資本,引進民間資本,降低成本,補齊短板;對于民營企業而言,一方面發揮自身經營靈活,成本控制能力強的優勢,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更好的開拓市場,另一方面,提高管理水平,調整企業資源配置結構,積極開展與大型企業的合作。在開放合作中,形成大中小企業共生多贏的行業生態,一部分成本高、技術落后、管理水平低的企業和大型企業內部的一些劣質資源和低水平煉廠、輔助企業等則可能退出,實現優勝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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