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國務院舉行專題會,提出抓住化解過剩產能、消化不合理庫存、促進企業降本增效等方面的難點問題,綜合施策,率先從鋼鐵、煤炭行業入手取得突破,增強企業自身活力和投資意愿,努力縮短轉型陣痛期,有效化解各類風險隱患。
1月2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布局煤炭行業去產能。會議強調,堅持用法治和市場化手段,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舉措,對推動行業結構優化、脫困升級,具有重要意義。煤炭去產能,一是引導企業通過兼并重組、轉型轉產、搬遷改造等主動退出產能,較大幅度壓縮煤炭產能;二是嚴控新增產能,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新增產能的技改和產能核增項目。
不容忽視的是,在今后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我國仍將維持以煤為主的格局。左前明表示,在當前結構調整攻堅期,如果將“控煤”盲目理解為煤炭將失去我國的主體能源地位是錯誤的。
他認為,“若一味過度鼓吹新能源發展,靠補貼新能源,全面壓制和排擠煤炭產業發展,勢必最終將導致死掉一大批煤炭企業,流失一大批煤炭人才,浪費一大批寶貴的煤炭資源,對我國能源支柱產業造成嚴重打擊。為保障我國能源供給,煤炭的粗放式快速發展確實給環境帶來了很大問題,但這不是煤炭本身的問題,而是沒有把煤炭利用好。”
煤炭在今后一段時間都將是主體能源,峰值不能用一年來確定,它可能是由數年構成的一個階段,或者還會出現小反復,所以不能從2014年甚至2015年煤炭需求的下降,或者使用情況的變化就說明煤炭消費達到峰值。
中國科協副主席、中國工程院院士謝克昌強調,現代能源體系是以清潔、低碳、高效、可持續等為特征的能源體系。煤炭的開發利用也需要努力實現由要素驅動為主向科技創新驅動為主、由按需定產向科學開發、由粗放供給向對口配送、由傳統型向現代化、由局部領先向整體高效節能環保、由獨自布局向協同發展,以及由單技術節能向集約節能的轉變。
工業化進程勢必帶來排放,西方發達國家和國內一些低碳主義者一樣希望我們越早達峰越好,但必須要考慮我國發展階段,能源稟賦和現實條件,不宜偏頗或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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