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總理近日在廣州與德國總理默克爾參加會議時,否認了中國限制稀土出口的觀點,稱中國在稀土問題上對外國企業沒有歧視,并且在稀土的供應上,對中國企業和外國企業標準和數額也都是一致的。但另一方面,值得思考的是:近年來,中國的稀土出口量一直是世界第一,同時中國也把稀土當做一種重要的戰略資源保護,但其實相比于我們賦予稀土的重要地位,它本身遠沒有它名字所暗示的那么稀有和不可替代。
稀土金屬(稀土元素),是元素周期表第Ⅲ族副族元素鈧、釔和鑭系元素共17種化學元素的合稱。鈧和釔因為經常與鑭系元素在礦床中共生,且具有相似的化學性質,故被認為是稀土元素。但與其名稱暗示的不同,稀土元素在地殼中的豐度相當高,其中鈰在地殼元素豐度甚至與銅接近。然而,由于其地球化學性質,稀土元素很少富集到經濟上可以開采的程度。稀土元素的名稱當初命名正是因為種相對匱乏性。
中國《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2011年2月才由環境保護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批準發布,在2011年10月1日起才開始實施。在該標準實行之前,中國的稀土開采一直出于零環境成本的“裸奔”狀態,稀土開采也存在大量的污染環境和資源浪費的象;而即便《標準》頒布之后,對稀土開采的監督和標準的執行效果也仍是未知數。
中國稀土儲量僅占世界稀土儲量的30%左右,卻占了世界稀土供應量的97%,與其說中國的稀土不可替代,不如說是中國提供的不計環境成本的低價稀土不可替代。而即使環境換來的市場占有率,也隨時會因為價格升高而瓦解。再有,稀土原材料的出口只是產業鏈的最低端,真正能大幅提高稀土價值的提純和應用的技術中國卻仍然高度依賴發達國家。
日本由于沒有稀土資源,稀土完全需要進口。但日本的稀土使用技術世界領先,而且還是全球儲備稀土資源最多的國家。《日本時報》網站2010年10月援引日本經濟產業省的數據顯示,日本從1993年起開始建立稀有金屬儲備制度和基地。據估計,目前日本的稀土存量已經足夠該國使用至少20年。
稀土不可替代這一早已過時的概念之所以仍有市場,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把“西方國家坐擁稀土儲備和技術,而為了環境成本減少開采或者不開采”當成了沒有稀土可采,而反之,中國在付出了高昂環境代價的前提下,稀土卻以極低的價格賣了出去。雖然得到了國際稀土市場短暫的控制權,丟掉的卻更多。所以,稀土與其說是不可替代的資源,不如說是中國送給國際友人的禮物。